国有企业“根魂”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上深刻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六个力量”
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两个“一以贯之”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中建集团112制度体系
一个决定:《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
一个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两个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实施意见》。
中建八局1124制度体系
一个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一个办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管理办法》
二个规范:《党委工作规范》《党支部工作规范》
四个清单: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中建八局147党建人才队伍机制
贯彻一项基本政策:《关于规范党的工作机构和群团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施意见》
推进四项主要任务:加强配置、夯实培训、畅通发展、强化考核
建立并执行七项配套制度:《党建人才教育培训实施细则》《党建技能大赛试行办法》《党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专项规定》《党建专家队伍管理办法》《党建干部轮岗交流管理细则》《优秀年轻党建干部梯队建设实施细则》《党建干部集中考核实施细则》
公司1+2+3治理体系
党建一个引领
营销、生产两条主线
科技、商务、财务三项支撑